在制作投标文件时,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具备至关重要的三要素,即有效性、完整性和逻辑性。
有效性:提供的资料需要在有效期内,至少能覆盖开标当天。如果是需要年审的资料,则需要经年审且在审查有效期内。例如,ISO体系证书需要经过年审,才属于有效证书。
完整性: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完整,意思表达完整。例如,有部分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,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作为补充,方为有效。
逻辑性:当需要用两个或多个资料证明一个资格项或评审项时,资料之间的因果关系、前后顺序等必须是闭环的、完整的且合理连贯的。例如,评分要求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以及车辆行驶证,那么租赁合同中列明的车辆一览表,要和所附车辆行驶证上的信息一致。